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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2010〕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市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裴金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成 员:
  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郝 勇(市中院副院长)

  曹锦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

  朱子鹭(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灿民(思明区区长)

  黄国彬(湖里区代区长)

  倪 超(集美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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