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办公室向鉴定委员会移交有关材料
|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 )职业病诊断申请书 份;
(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份;
( )首次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份;
( )职业史、既往史 份;
(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份;
( )近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份;
( )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份;
( )用人单位证明材料 份;
(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份;
( )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 份。
| 记录性材料:
( )鉴定工作流程记录 1份 ( )材料移交记录 1份;
( )有申请人签名的申请鉴定须知 1份
( )鉴定受理通知书 1份;
( )抽取专家名单确认书 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