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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批转州妇联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批转州妇联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州府秘〔2009〕1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州妇联关于《临夏州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临夏州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实施方案
(临夏州妇联 2009年5月)

  一、实施背景

  全州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6.68万人,占7-17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55.43%,其中,单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12.14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72.78%;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4.54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7.22%。这些留守儿童在教育、心理、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旨在推动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给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娱乐场所,搭建一个与家长、监护人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促进我州劳务经济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内在全州农村乡(镇)建90所留守儿童之家。

  三、实施范围

  在全州范围内选择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进行建设。其中: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乡(镇)中学或小学建85所,在经济比较发达、学龄前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小学或农村幼儿园建5所。

  四、实施要求

  (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要具备不低于40平方米的教室一间,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地。

  (二)统一配置硬件设施。为每所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脑2台,配备电视机、DVD机、电子钢琴各1台,亲情电话1部;选配符合儿童阅读需求的书刊、电子出版物300种左右;配备适量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跳棋、象棋等文体器材(由省妇联、省财政厅负责配送);配备书架2个、课桌10张、凳子20把(由县市配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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