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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尤溪县古迹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尤溪县古迹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07号)


尤溪县古迹加油站:
  我委于2009年11月6日受理了你站提出的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核准事项如下:鉴于曾维鉴将其在尤溪县古迹加油站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罗长华和叶秀清,并由罗长华、叶秀清和原股东林上学共同建立尤溪县古迹加油站,同意注销曾维鉴和林上学建立的尤溪县古迹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83079),并核发罗长华、叶秀清和林上学建立的尤溪县古迹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罗长华,经营地址为尤溪县坂面乡古迹村省道206线25公里420米,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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