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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州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2)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3)州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4)州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5)州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6)州环保局: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环境危害的监测,查清事故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7)州交通局: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8)州经委: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

  (9)州中小企业局(乡企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0)州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证照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11)州卫生局:负责联系、安排州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12)州气象局:负责将抢险救援期间天气、气候情况,及有关预防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极端气候事件的措施建议,随时报告指挥部。

  (13)州电力公司: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4)州电信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通讯应急处理。

  (15)州总工会、人事劳动局、民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6)有关县(市)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指挥部应根据具体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统一安排,使各成员部门相辅相成,互相协作,充分发挥所有成员的作用,切实做到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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