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9〕776号)
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监局,省煤炭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9〕19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煤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要认真组织开展整合技改矿井专项监管监察工作,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和标准,不得越权审批,坚决打击未经审批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二要加快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严防整合技改矿井拖延整改;三要认真落实今年的关闭任务,逐级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今年整顿关闭任务,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9〕19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