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县以上屠宰场改造建设进度情况的函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县以上屠宰场改造建设进度情况的函
(闽经贸函市场〔2009〕744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8〕7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县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应用两年时间即在2009年底完成改造建设任务,但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进度不够理想。全省应改造的县以上城区屠宰场有72家,根据各地上报的建设计划,列入2008年度建设任务的有39家,列入2009年度建设任务的有33家。除省对厦门5家不补助外,省对67家的补助资金每家30万元已预拨到设区市财政。在2008年度 39家屠宰场中,已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27家,占69.23%,其他12家今年可完成。在列入2009年度建设任务的33家中,据了解年底能够按时完成的15家,有18家可能不能按时完成。两年合计到今年底可完成54家,占72家任务的75%。
  为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快建设步伐,我委11月5日召集今年底可能完不成任务的18个市、县(区)及有关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经贸局)分管领导约谈督促,同时邀请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土厅派人参加。会上各地经贸部门分管领导汇报了屠宰场建设进度,分析了进展较慢的原因。项目进展较慢的原因主要有城市建设规划变更造成屠宰场要重新选址、征地困难、迁建项目缺乏有实力的投资主体等。我委领导在会上通报了全省屠宰场建设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布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屠宰场建设工作,向市县政府汇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对已完成的要抓紧初审并上报验收。
  根据各地在会上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各有关市县区加快屠宰场改造建设进度,提高今年内完成的比例,对今年底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2010年继续实施,确保完成。省补助资金待屠宰场改造建设完成并通过相应资质等级验收后再由设区市财政拨给项目建设单位。省里对屠宰场建设的总结和评比表彰工作相应推延。
  附件:全省县以上屠宰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一览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全省县以上屠宰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一览表

设区市

项目数

(家)

2008年已完成

预计2009年

完成

预计2010年

完成

福州市

9

3家:福州、福清、闽侯

4家:长乐、永泰、闽清、平潭

2家:连江、罗源

厦门市

5

4家:亿香、银祥、凤岗、马巷

1家:集美肉联厂

 

泉州市

9

5家:晋江、石狮、南安、惠安、泉港

2家:安溪、德化

2家:泉州、永春

漳州市

10

1家:云霄

5家:漳州、漳浦、龙海、诏安、长泰

4家:东山、平和、华安、南靖

莆田市

2

1家:涵江

1家:仙游

 

三明市

11

8家:三明、沙县、永安、大田、明溪、清流、宁化、泰宁

2家:建宁、尤溪

1家:将乐

南平市

10

3家:南平、建阳、邵武

5家:建瓯、武夷山、顺昌、松溪、浦城

2家:政和、光泽

龙岩市

7

2家:长汀、漳平

3家:龙岩、武平、连城

2家:上杭、永定

宁德市

9

 

4家:古田、屏南、周宁、柘荣

5家: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寿宁

合 计

72

27

27

18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