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继续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加强对迁安市、井陉县、内邱县、容城县四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督导检查,其中迁安市、井陉县争取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完成对赵县、晋州市、馆陶县3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评审验收工作。遴选2-3个中医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作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
继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中遴选1-2个作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单位,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积极组织石家庄市新华区、邯郸市复兴区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组织参观学习,典型引路,推进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上台阶。
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逐步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认真执行中央2009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编制印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教材,完成各项目县师资培训任务,组织各项目县全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力争覆盖我省所有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抓好中医药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
加强中医药理论和技术的创新。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抓好中医药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研究,加强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抓好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推进中医药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实施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创建、评估和管理工作,启动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抓好中医药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加强国家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续评估、创建一批中医药科研实验室。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