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医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中医特色年”活动,按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9〕113号)要求,完成对地市级中医医院的检查评估,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省中医院评估的准备工作。逐步建立鼓励中医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考核评价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
关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要求,引导各级中医医院规范中医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合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优化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和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逐步保证中医药人员比例。举办全省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提高中医医院管理水平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扎实推进“示范中医院”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一批“河北省优秀中医医院院长”。
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继续抓好全省16个国家“十一五”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的实施,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做好迎接国家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开展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创建活动,遴选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予以重点扶持,打造中医品牌。认真执行中央2009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组织各专科建设单位完成人才培养、临床经验整理、专科设备配置等任务,基本实现我省每个县(市)都有一个中医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的中医特色专科。
加强中医医院药事管理。认真执行中央2009年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督导建设单位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各项要求。在全省三级中医医院和条件较好的二级中医医院大力推广小包装中药饮片。抓好《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
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落实,加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仓储、调剂、煎煮等环节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严格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管。充分发挥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分中心的作用,依据《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做好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监测工作,对中医药特色不达标的中医医院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使用假冒伪劣中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