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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LU1]原文:登记机构

  附件5:
申请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不予签约通知书

        (申请机构名称)
  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决定不与贵单位签约,原因如下:
  □没有固定办公场所;
  □没有制定收费标准;
  □评估分数低于60分,不合格;
  □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其它原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机构、受理机构、各区民政部门各执一份。

各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送达申请机构的签收人和签收时间如下:

签收人
签收时间

  附件6
  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名册(XX区)

  填报单位:                                 2XXX年XX月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  人

联系电话

服 务项 目

收 费标 准

服务地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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