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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越升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越升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11号)


福建越升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越升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亚杰变更为张淑梅;股东由福建新世纪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林亚杰、苏少华变更为福建新世纪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淑梅;企业住所由漳州市龙文区南昌花园11幢8层变更为漳州市龙文区南昌花园11幢1001室。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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