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法[2010]1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工作。
附件: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着力改善民生、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等项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完善城乡建设立法工作
(一)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建设立法,以适应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和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项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做好《吉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送审稿)》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吉林省建筑节能和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送审稿)》的审议工作,力争尽快出台;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吉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送审稿)》审议工作,力争年内出台;做好《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报审工作。
(二)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工作,完成部分地方法规的修正工作。完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律、法规、规章体系框架,指导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
(三)提高立法沟通协调质量。在相关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协调中,创新协调机制,提高协调质量,使立法工作做到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