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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定2010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的通知


  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费率核定工作并及时上报,逾期未报的企业不予补办。

  附件:2010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核定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核定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资质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单位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上年度

基本

情况

施工产值

(万元)

工资总额

(万元)

职工总数

(人)

是否设有预结算部门

造价师人数

造价员人数

 

 

 

 

 

 

上年度规费缴纳情况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市(州)建设行政

 

 

   

                       (公   章)

 

                          二Ο一Ο年   月   日

省造价管理部门核定意见

 

施工企业养老保险费费率为    %、失业保险费费率为    %、医疗保险费费率为    %、住房公积金费率为    %,以上费用的计取基数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公   章)

                      

                         二Ο一Ο年   月   日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二Ο一Ο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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