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9年,市政府下达各县区无偿献血任务4000人次。截止目前,共完成1149人次,占任务的34.1%;各县区任务完成比例分别为:安定区21.5%、通渭县54.67%、陇西县43.9%、渭源县72%、临洮县15.6%、漳县89%、岷县28.33%。除渭源、漳县按进度完成献血任务外,其他各县区均没有完成,造成一段时间以来血液库存短缺,给日常患者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明确职责,靠实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无偿献血组织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临床用血供应短缺的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的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一项公益性社会系统工程。各县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应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每年将无偿献血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并将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年度业绩考核。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经常过问,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献血任务的落实,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二、健全组织机构,靠实无偿献血工作职责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无偿献血管理办公室,挂靠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进行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市政府无偿献血办公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献血法》,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并督导、检查落实全市无偿献血任务,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和血液供应;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减免宣传费用,加大宣传频次,扩大宣传人群,提高健康公民自觉、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为采血车辆的通行提供方便,划定周边环境宽畅、人流量大、商业网点密集、便于群众安全献血的广场停放采血车辆,不得将采血车硬性指定到路段偏避、人流量少的场所停放。要为血站开展宣传活动、集中献血提供便利;教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健康适龄在职职工多的特点,动员组织在职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无偿献血,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财政部门要根据采供血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合理安排采供血机构非税收入的使用,核足采供血成本经费,安排一定的宣传经费,留足发展经费,保证采供血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使采供血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健康适龄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努力完成政府下达的团体无偿献血任务。特别是电力、通讯、交通运输、金融、有色金属、制药等大型行业和企业要把无偿献血作为展示企业形象、参与支持公益事业的重要活动来抓,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无偿献血活动;采供血机构要转变观念,开拓思路,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招募策略,为献血者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人性化服务,不断拓展固定的自愿无偿献血队伍,保证无偿献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