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我市在争取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和城市转型。为确保争取到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对全市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萍乡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摸底调查表》(以下称《调查表》)下发,要求:
一、要本着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的态度,迅速组织力量,按照《调查表》的要求予以填报,并在2月10日下午5时前将填好的《调查表》上报市发改委(联系人:张子荣、刘力亚;联系电话:6832326,6887950)。
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要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供项目情况。市财政局要据此对下达的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认真进行对照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