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25分)
制定了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计提标准和管理使用的程序及要求,实施了两种类型以上的校内资助形式。熟练掌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各项操作,数据填报完整、准确、及时,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现象;按要求完成实时报告、月报告、学期报告等学生资助信息上报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受理记录齐全,处理及时;能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网和合肥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网,及时了解资助工作动态。
第七条 市教育局对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市教育局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其他有关教育考核、评先等依据。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视为资助政策不落实,将采取减少招生计划、控制招生范围等措施,评估时予以一票否决。
第八条 三县教育局负责对所属中职学校的考核检查。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2009年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表
考核学校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及分值
| 评分标准及要求
| 自查得分
| 市查得分
|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25分)
| 出台了本校学生资助的实施办法(5分)
| 提供正式文件得5分,无正式文件不得分
|
|
|
加强工作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5分)
| 以正式文件内容为准,校长负责得5分,副校级领导负责得2分,无校级领导负责不得分
|
|
|
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办公条件(9分)
| 学校正式文件批准成立机构得3分;提供机构人员任职通知(文件)得3分,无则不得分;办公条件以实地察看为准,有给3分,无则不得分
|
|
|
制定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6分)
| 提供正式文件依据得6分,无正式文件依据不得分
|
|
|
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
(50分)
| 资助对象档案资料规范健全(10分)
| 学生台帐、档案资料及相关证明齐全规范得6分、统一归档保管得4分
|
|
|
制定了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建立有学生代表参加的助学金评审机制,规范评审程序和公示制度(10分)
| 学校有资助对象认定的正式文件得4分;评审程度规范得4分;公示制度规范得2分,通过查看相关实证资料并走访教师学生给分
|
|
|
制定校内国家助学资金管理使用办法(10分)
| 提供正式文件依据得分,无正式文件依据不得分
|
|
|
学校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贫困生资助(10分)
| 中职学校按5%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通过查看相关账册凭证及走访教师学生给分
|
|
|
严格资助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发放,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学费等行为(10分)
| 通过查看财务账册凭证及走访教师学生给分
|
|
|
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25分)
| 制定本学校校内资助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了2种以上资助形式(10分)
| 提供正式文件得5分,查看财务账册凭证及走访教师学生给分
|
|
|
中职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月报和学期报表填报完整、及时,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7分)
| 以实地察看资料凭证,核对系统相关数据和实地抽样数据,走访教师、学生情况给分
|
|
|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4分)
| 以实地察看相关资料凭证走访教师、学生情况给分
|
|
|
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受理记录齐全,处理及时(4分)
| 以提供文件依据、实证资料和相关书面记录给分
|
|
|
合 计(100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