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穗建质[2010]112号)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2010年1月12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发生一起脚手架倒塌事故,死亡6人,伤7人;当天下午,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也发生一起脚手架倒塌事故,死亡8人,伤2人;2009年12月28日,我市内环路及放射线两侧整治工程(越秀段标段一)发生一起脚手架倒塌事故,伤3人。近期连续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从中吸取血的教训。春节将至,大量工程要求在春节前完工,施工单位往往因赶工而忽视安全管理,在这段时间,各有关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为确保建筑工地脚手架的使用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必须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工期,禁止不顾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盲目要求施工单位赶工。
二、施工企业立即对在建工地的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外墙整饰工程的脚手架,要检查连墙件是否松脱、是否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和拆除,使用前是否按规定验收。春节前不能拆除的,需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三、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或拆卸脚手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严格监管正在搭设或拆卸的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