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实施“绿地”工程,搞好造林绿化、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法定性,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植树造林绿化定西、建设定西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各级政府、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对个别行动迟缓、不履行义务的单位要追踪曝光。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和形成人人参与造林绿化和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风尚和氛围。
(三)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林业部门要科学规划、统一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分解造林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严格按设计施工。实施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采用良种大苗壮苗,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多树种混交造林,提升生态景观效果。要加强造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苗木、整地、栽植、管护等各环节的质量关,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全市今秋规划完成面山绿化2万亩,市区在东山实施绿化5000亩,树种主要为刺槐、白榆、河北杨、山毛桃、文冠果等,配置榆叶梅、紫丁香、迎春等花灌木,在原有基础上多树种混交造林,乔灌搭配,应栽尽栽。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达到绿化景观互补、和谐统一的效果,使市区绿化有一个大的飞跃,再上一个档次。
(四)整合项目,筹集资金。要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多渠道筹措资金。植树苗木等费用要在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通过整合项目等措施,多方筹集解决。要动员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工厂、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捐资、捐树、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各类绿化建设,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和力量加快推进我市绿化建设进程。
(五)部门协作,狠抓落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绿委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分解任务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植树绿化工作。各单位要以系统或行业为基础,主动组织下属单位开展绿化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协调服务,确保面山造林绿化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六)督促检查,确保成效。各级政府、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造林结束后,适时逐单位、逐地块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成任务或造林质量不高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或整改,并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确保绿化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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