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党委关于印发《浙江保监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保监党委字[2010]3号)
各支部:
《浙江保监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已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浙江保监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
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调动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在党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我局的正式党员。评选比例一般为正式党员总数的15%。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或者在支部内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评选比例一般为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讲究党性原则,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一流意识,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履职能力。热爱保险事业,努力钻研保险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为广大党员群众所公认。
4.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钻研党建理论与相关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能运用党建理论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在党务工作岗位上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