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确保2010年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阿委办〔2010〕35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确保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是今年我州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为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双15%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城乡居民增收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4%,达到3416元;力争增长15%以上,达到3526元以上。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达到15367元;力争增长15%,达到16066元。
(二)产业增收目标任务
种植业增收131元,责任单位:州农业局。
养殖业增收130元,责任单位:州畜牧兽医局。
林业增收40元,责任单位:州林业局。
工业增收20元,责任单位:州经委。
运输业增收33元,责任单位:州运管处。
旅游业增收20元,责任单位:州旅游局。
农村市场增收13.6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劳务和社会保障(含建筑业)增收99元,责任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规划建设局。
国土资源增收47元,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扶贫开发增收5元,责任单位: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转移性收入增加31元,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民政局。
二、确保城乡居民大幅度增收的措施
(一)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的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大力推进农产业基地建设;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支持龙头企业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建设;鼓励建立各类专合经济组织,引导企业与专合组织、农牧户建立双赢的利益连结机制、生产风险防范和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二是通过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助农增收。在稳定粮食的同时,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蔬菜、水果、豆薯、中药材。重点抓好马铃薯、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五大特色农业基地,新建改造面积85万亩,综合产量达到110万吨以上。其中,蔬菜增收4840万元、特色水果增收3600万元、中药材增收6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