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纠风办等单位关于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函〔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市广电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制定的《关于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日
关于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纠风办 市广电局 市物价局 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有线数字电视的服务和管理,根据省政府批转省纠风办等单位《关于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数字电视服务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以争创一流服务为目标,以“服务用户,拓宽领域,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指导,通过规范,完善数字电视技术,提升服务质量,便捷缴费方式,理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数字电视技术规范,着力解决用户反映强烈的机顶盒质量不够好、遥控器操作不方便、音量不均衡、信号质量不稳定、开机时长和换台速度慢等问题。
1.着力提高机顶盒的质量,2010年上半年完成机顶盒软件升级工作。
2.推广“二合一”学习型遥控器,方便用户操作。一是对数字电视新用户随机配送学习型遥控器;二是对已转换的老用户通过多种营销活动进行馈赠或是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20元成本费,在年内完成更新工作。
3.对符合技术规范的机顶盒,按照市场准入的原则,进入市场由厂家自行销售,保证用户的选择权。
(二)提升有线数字电视的服务管理水平。着力解决收费网点少,缴费不方便,政策宣传不到位,态度不热情,服务质量不优,换台时强制性插入广告,频道资源不丰富,优惠政策不普惠,缴费提示期过短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