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强化审计人员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养审计人才。通过自办培训、选送培训、集中整训、网络培训以及鼓励参加学历和执业资格考试、开办前沿知识讲座等方式,提高审计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以审促学,统一组织开展全市性审计项目,有针对性地提高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和创新能力。大力推广运用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探索和实行审计师资培养制度、审计项目顾问制度和审计实务导师制度,着力培养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问题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
16.加大审计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工作,建立上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干部交流锻炼的长效机制。积极选拔审计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有关部门和县区、乡镇任职或者挂职锻炼,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推动市县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注重从其他部门选拔一批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审计机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队伍的活力;选送县区审计机关优秀审计人员到市审计局任职或者挂职。
五、创造条件,切实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17.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市、县区“金审工程”(一期)建设为载体,按照“积极投入、加强培训、强化应用、注重实效”的审计信息化工作思路,从信息化管理和计算机审计两个方面入手,围绕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两大系统的充分运用,加强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应用能力建设,完善应用管理考核体系,强力推行办公自动化,探索先进的计算机审计技术在信息化条件下运用的有效途径,实现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交互,充分发挥“金审工程”的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审计信息化水平。
18.充实审计力量。市、县区政府要认真解决审计机关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科学确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充实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严把审计机关进人关,充分考虑审计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学历结构,凡进入审计机关的公务员,必须具备与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必要时,市县区审计机关经同级政府同意,报请省审计厅、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聘任专门人才从事审计工作。当审计力量不够时,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或通过公开招考选聘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19.保障审计工作经费。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经费保障的要求,认真落实审计署和
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审办发〔2007〕41号),切实保障审计机关必需的工作经费,市级按人均2至3万元、县区级按人均1至3万元的标准安排部门公用经费,列入本级部门预算。根据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对金审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等专项支出,亦列入年度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