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发展餐饮业。完善餐饮业统计制度、重点联系制度,探索建立餐饮市场运行分析体系。推动餐饮业标准化体系的制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粤港澳餐饮业合作专题研究,推动交流。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开展酒店分等定级工作。
(十)发展住宿业。贯彻宣传《绿色饭店》国家标准,提倡节能降耗,成立省绿色饭店评定工作委员会,开展绿色饭店评定工作。
(十一)规范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调查,规范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配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购药和用药。
(十二)培育商贸服务企业。培育有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进一步发挥省级流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商贸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对商贸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中小商贸服务企业发展。
(十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降耗工作。加快编制《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制度,推广再生资源回收试点经验。引导商贸服务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十四)完善拍卖业监管。编制《广东省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拍卖业管理的意见,完善我省拍卖业退出机制。
(十五)完善典当行业监管。落实典当业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全省典当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典当业规范经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日常监管,整顿和规范典当行业经营秩序。
(十六)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编制《广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整顿规范回收拆解市场秩序。重点支持报废回收企业信息化改造。
(十七)完善二手车市场备案管理。建立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制定完善有利于二手车交易的政策措施,制定《广东省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编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
(十八)完善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建立省市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规程》(试行),规范备案工作流程,提高备案工作效率。严格实施信息披露制度。
(十九)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提请省政府尽快审定《
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力争将《广东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落实《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建立“放心肉”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屠宰企业技术改造。培育一批产供销一体经营模式生猪屠宰企业。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肉品流通监控和可追溯制度。推动屠宰行业有关税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