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发或变更福建华信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10]25号)
福建华信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
我委于2010年2月 9 日受理了你们提出的煤炭经营资格、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申请。根据《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5号)和《福建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若干规定》(闽经贸能源〔2005〕526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华信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君瑜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森玛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吉力水煤浆有限公司、邵武福牛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请批发、零售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符合煤炭经营资格证核发条件,同意核发上述5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3年。
二、将乐县万全乡竹舟村明仔煤球加工厂、福建省浦城县同旺民用型煤加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善盛民用型煤加工有限公司、浦城县三鑫煤加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民用型煤加工经营资格,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符合煤炭经营资格证核发条件,同意核发其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3年。
三、福建省莆田市南方经贸有限公司(批发零售)申请企业名称和注册资本变更,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符合煤炭经营资格证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同意其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南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6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四、福建省闽清华宏发展有限公司(批发零售)申请企业地址及法人变更,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符合煤炭经营资格证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同意其企业地址由闽清县梅城下龙舟10号变更为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下龙洲67号,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詹立光变更为陈美秀。
上述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应按申请条件,依法依规经营,并按环保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试运营期满后将环保验收合格材料报我委。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派人携单位证明于本批复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领取手续。
联系人:陈展,联系电话:0591-8783274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