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提质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城市提质战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株洲市城市提质战役实施方案
为打好城市提质战役,加速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内提外拓、统筹发展”,坚持“以绿为美、以水为源、以人为本”,高水平规划,高品位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在“深化、延伸、求精”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二、任务目标
2010年目标:树立全域株洲理念,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力争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1%以上,城市品位显著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运行高效。
2012年目标: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4%以上,建成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力争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2015年目标: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上,建成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
2010年的主要任务是抓好“448”,即推进四创进程,提升四化水平,打造四大精品,解决四大问题,构筑八大体系。
(一)推进四创进程
1.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完善并落实《株洲市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综合监管考核办法》,丰富考评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对城市四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开展“日检查、周反馈、月通报、季讲评”,将工作责任、奖惩措施落实到个人,努力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2.力争创交模成功。重点抓好还场于车、首末公交站场建设、人行道改造、火车站及周边交通改善工程和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全面推动创交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创建成功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
3.力争创环模指标基本达标。重点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四港”水污染综合整治、59个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环境监管区域责任制。加快城市生活污染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建设进度,力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基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