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0年2月9日)


各市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
  近日,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0〕3号),决定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现就全省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部署要求,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通过“打非、治违、抓责任”,全面彻底排查治理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旅游安全环境。
  二、检查重点
  这次旅游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所有旅游行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等以及春节前后各地举办的“好客山东贺年会”等各类旅游节庆活动。
  三、检查内容
  ⒈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周密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各级旅游部门加强监管,强化联合执法,组织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事业单位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
  3.结合节日旅游安全特点,加强对旅行社、旅游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等以及春节前后各地举办的“好客山东贺年会”等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监管,落实旅游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4.加强应急值守,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落实相关应急资源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是自查自改。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层层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旅游安全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二是旅游管理部门专业督查。各级旅游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旅游行业进行专业检查和督查,同时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三是重点检查。各级旅游部门要制订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的检查计划,对重点旅游企事业单位不间断地开展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旅游局将在近日开展春节黄金周旅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于适当时间对各市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