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维护公共秩序。开展公共场所秩序整治活动。城建、公安、交管、工商等部门要大力整治主街道、广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医院、宾馆、饭店及周边秩序,切实整治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游商走贩、践踏草坪、毁坏公共设施、拦客滥发广告、车辆探头拉客等扰乱秩序的行为。坚决取缔在公共场所和文化旅游景点及周边跳神燎病、算卦占卜等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和谐有序的公共秩序和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交管部门要按照“全国交通文明行动计划”部署,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人们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交通行为。
4、改善城乡环境。开展“清洁家园”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各级爱卫会、城建、环卫等部门要着力整治随地吐痰、随处大小便、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重点消除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两边、村庄周边等部位的卫生死角,创建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
5、展示文明形象。开展文明单位展风采活动。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带头倡树文明新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优质服务、落实门前“三包”。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在“文明礼貌月”期间必须在显明位置具名设置文明公益广告牌,亮明文明单位牌子,倡导文明新风,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表彰活动。各级文明办、妇联要认真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优秀家庭成员评选表彰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前后推出一批好父母、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儿、好丈夫、好邻居和“五好文明家庭”,展示全市妇女同胞参与文明创建和和谐创建的成果。
三、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礼貌月”活动是我市多年坚持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的有效载体。各级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组织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要以市民教育为基础,以城市管理为重点,机关干部要带头,行业部门要先抓,文明单位要垂范,党、政、军、民齐动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好精神文明建设主阵地的作用,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礼貌月”活动结合起来,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活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刊播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先进典型,倡导文明新风,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不文明现象,努力营造讲文明、讲秩序、讲卫生、树新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