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威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9〕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武有关单位:
现将《武威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武威市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面、正确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67号)精神,现就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