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委: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及群团组织推进人口事业发展的作用,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负责协调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救助和保障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制度。
市扶贫办:根据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结合人口发展规划,制定扶贫开发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的政策措施,优先解决贫困计生家庭温饱问题;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实施“少生快富”项目扶贫工程,对“少生快富”项目户按政策规定给予扶贫项目奖励;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精神,对农村“两户”家庭安排项目或资金时,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市妇联:教育和引导妇女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在母亲水窖、援助单亲特困母亲行动等活动中,优先援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实施各类救助项目时,优先资助贫困计生家庭的子女;大龄女童培训以及其它实用技术培训中优先安排计生户家庭,提高农村妇女实用技术能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机制;结合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 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农村妇女和城市下岗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联席会议通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督查落实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部署,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涉及本部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负总责,统一协调本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由本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职责的落实及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三)落实职责、互通信息,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探索有效工作机制,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将情况每月底前报“联系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分析、整理后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