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转移培训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转移培训计划任务。以企地、校地、校企、校校合作等方式,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基地,着重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培训台帐,建立培训档案。
(六)加快劳务品牌建设。按照“一乡一品”的发展目标,结合本地特点,加强对优势工种和特色专业的培育、推广和宣传,注重形象设计,统一品牌标识,维护品牌信誉,适时积极做好品牌申报注册工作,不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七)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围绕发展乡镇工业、农村服务业和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鼓励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出台支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强化创业培训,扶持和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带头人创办的民营企业,树立创业典型。同时,做好返乡创业人员的登记认定工作。
(八)完善劳务统计体系。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转移就业台帐,实现对劳动力基本情况、转移就业情况和培训情况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和计算机管理。严格执行劳务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数据报送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及时。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劳务输转是从我市农业人口比重高、生态承载压力大、发展资源短缺的市情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三大支撑”之一。加快劳务经济发展,对于破解我市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新型农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劳务输转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谋划和部署劳务输转工作,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为抓手,切实发挥示范乡镇典型引路、推动整体的导向作用。要督促乡镇党委、政府把劳务工作摆上与日光温室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推动乡镇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最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中长期劳务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目标责任,确定重点任务,靠实保障措施。
(二)落实政策,鼓励创建。各县区要在认真落实已有扶持政策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出台扶持创建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乡镇劳务工作经费要列入县区财政预算并及时兑付。乡镇开展劳务培训、有组织劳务输转要据实给予经费补贴,补贴标准要逐年有所增加。要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优先安排示范乡镇信息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创业孵化及培训基地建设等所需项目和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对认定的示范乡镇,市上在资金、项目、设备等方面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