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务输转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意见
(武政办发〔2009〕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西进东出”战略,充分发挥乡镇在劳务输转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做大做强做实乡镇劳务经济,推动乡镇劳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务输转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西进东出”战略,以促进劳务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为核心,以提高乡镇劳务工作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为抓手,通过创建活动,培育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与完善,为实现乡镇劳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夯实基础,推动我市劳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劳务输转工作体系。加强乡镇劳务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工作、制度“六到位”要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兼任劳务工作站长,万人以上乡镇至少要配备2名工作相对稳定的专职工作人员,专用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二)扩大劳务输转规模。农村富余劳动力输转率达到90%以上,组织输转率达到60%以上,组织输转人员中接受初次技能培训人员达到5%以上;“零输转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劳务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占比达到50%以上。
(三)加快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职业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参与市场化服务。示范乡镇每年要至少扶持2个年组织输出200人以上的劳务经纪人或职业中介机构。乡镇劳务工作机构要围绕培训、服务、管理和维权重点环节,积极做好与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等相关组织的信息沟通、跟踪服务和协调配合,劳资纠纷调处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劳务输转信息网络建设投入力度,实现与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实时联网。组建乡村劳务信息员队伍,广泛宣传推介就业信息,为农民群众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确保信息真实、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