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鄂安办[2009]9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9月中旬,省安委会派出综合督查组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督查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9月7日至14日,省安委会派出10个督查组,对全省17个市州19个县(市)24个乡镇和99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从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年”的一系列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三项行动”、积极推动“三项建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9月15日到18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督查组来我省对武汉市、孝感市两市8个单位和项目进行了抽查,对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一)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开展以来,都结合各自的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17个市州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会议部署,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重点内容、重点时段和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全面推进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按省政府要求,各地认真抓好了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围绕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促进了全省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截至8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2070起,死亡1400人,受伤5549人,直接经济损失10201.0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91%、13.53%、12.34%和15.58%。到目前为止,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三)“三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