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核内容
| 评分方法
| 扣分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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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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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
| 1、根据国家、省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的部署,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开展了整治和督查。
| 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的次数及部署、效果情况。未按国家和省要求部署和开展整治、督查,少一次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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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开展打击“三无”船舶从事营运,实施公路安保工程,按照年度整治计划,整改合格率达100%。
| 查整治计划文本资料,无资料扣全分,整改合格率每低1%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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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抓好水上交通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辨识、分类、分级、整改、监控等工作。
| 查文本资料及台帐。无台帐的扣全分,台帐中每少一项内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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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查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未组织修订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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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抓好船舶操作以及危险品运输安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率达100%。
| 查培训台账及文本资料,安全培训合格率每低1%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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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积极开展渡口、渡船安全达标工作。
| 查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及文本资料,未按计划实施少一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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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落实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建设工程“三同时”工作合格率100%,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活动创建率达100%。
| 查台帐。发现一处重点建设工程未落实“三同时”或未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创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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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指标控制
| 30
| 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水上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船舶每万总吨死亡率控制在0.5人以内,船舶每载货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5元以内,遏制水上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
| 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水上船舶安全面达不到98%以上扣30分;船舶每万总吨死亡率超过0.5人扣30分;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扣25分。
(事故控制目标按相对数指标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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