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评分方法 | 扣分 | 实得分 |
工作部署 | 8 | 3 | 1、制定了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以及“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了会议进行贯彻落实。 | 查相关文件、会议、方案,少一项扣0.5 分。 | | |
3 | 2、市州政府、市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安委会全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 查阅会议纪要及督办落实情况,少一次扣0.5 分。 | | |
2 | 3、市州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两次深入基层,调研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 查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记载。未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或无记载扣全分,少一次扣1分。 | | |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 13 | 2 | 1、认真开展了“治理行动”,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工作台帐、做到数据、情况清楚并按要求上报。 | 按现场核查和省安办提供的报送情况扣分。台账不全、情况不清扣全分,未按要求上报,出现一次扣0.2分。 | | |
3 | 2、按《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组织了宣贯,摸清了本地区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数量,“一患一卡”、“一源一卡”填写清楚,做到了分级管理。 | 按现场核查和省安办提供的报送情况扣分。未宣贯、无台账、未按要求上报扣全分。发现一处填写不准确扣0.2分。 | | |
2 | 3、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对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了“五落实”。周边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落实了搬迁地址、资金,按计划实施了搬迁。 | 查隐患整改情况。查出的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按计划整改的重大隐患未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应急预案“五落实”扣全分。现场核查,发现一处重大隐患未排查出或未上报扣全分。 | | |
2 | 4、重大隐患 4、重大隐患的公告、督办、销号情况以及生产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 查相关文本资料。对纳入本级监控的重大隐患未进行公告和挂牌督办的扣1分。未建立生产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或未落实的扣1分。 | | |
4 | 5、完成了2009年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关闭任务。 | 未完成省下达的关闭任务扣全分。 | | |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 12 | 3 | 1、对“执法行动”确定的9大问题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查处,做到了情况清楚,措施得力,数据准确。 | 查台账,现场核查,无台帐或台帐不清楚的扣全分。未严厉打击和查处的,发现一处扣0.2分。 | | |
2 | 2、认真清理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 查清理情况及台帐,未清理或无台帐扣全分。 | | |
3 | 3、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 | 查是否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规范本地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未制定扣全分。 | | |
4 | 4、安监部门制定了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 查执法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台帐。无计划或无台帐扣全分,发现一项未按计划实施的扣0.2分。 | | |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 12 | 3 | 1、结合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举办了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安全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了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 、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青年安全示范岗” 创建活动。 | 查举办安全宣传活动和开展创建活动情况的文本、影视、图片资料,未开展或无文档资料扣全分。宣传和创建两项活动,每少一项扣1分。 | | |
2 | 2、开展了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 查阅有关文本资料:无文本资料或未开展诚信创建活动扣全分。高危企业未开展安全诚信活动,每发现一家扣0.2分。 | | |
2 | 3、对各类人员按要求进行了培训。 | 查阅培训档卡资料和培训考核记载,无档卡资料和培训考核记载扣全分;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发现一人未按要求培训、取证扣0.1分。高危行业企业未制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扣1分,发现一人未达到要求的扣0.1分。 | | |
3 | 4、加大了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的监管力度。 | 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的的,发现一家扣0.5分。 | | |
2 | 5、认真开展学习周全意活动并树立本地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 | 查推介和宣传情况,未开展扣全分。 | | |
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理 | 13 | 2 | 1、按省统一部署,对发布的本地区、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了修订和完善,并组织了一次以上的综合或专项演练。 | 查政府、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情况。发现未按要求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扣1分;未组织演练扣1分。 | | |
4 | 2、按省统一部署,完成了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应急预案的报备工作。 | 按省统计部门提供的08年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数,由省安办提供报备情况,现场核查,每少报备一家企业扣0.2分。 | | |
2 | 3、按省统一部署,完成了应急资源、装备、物质的普查和网上上报工作。 | 按现场核查和省安办提供的报送情况扣分。未完成普查和网上上报的扣全分。 | | |
2 | 4、建立事故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 查制度建立情况。未建立制度的扣全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对未按要求进行总结、评估上报的,出现一次扣0.2分。 |
3 | 5、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理权限,坚持“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认真落实到省“说清楚”制度和备案制度。 | 查有关事故处理及结案报告。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结案,每起扣0.5分。较大以上事故,发现一起未落实到省“说清楚”制度和备案制度的扣0.5分。 | | |
基础工作 | 6 | 2 | 1、深入开展“四个一创建”活动,完成省下达的创建指标。 | 按省安监局下达的创建目标完成情况扣分。未完成省下达的创建指标的,每少一家扣0.2分。 | | |
2 | 2、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 按省安办提供的报送情况扣分。出现缺报、错报、迟报,每次扣0.2分。 | | |
2 | 3、加强政务值班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 按现场核查和省安办提供的报送情况扣分。 | | |
机构和经费落实情况 | 6 | 2 | 1、加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及执法队伍建设,办公经费和工作装备(监察车、微机、传真机、摄像机等)能满足工作需要。 | 听取汇报,到市、县(市、区)安监局实地核查询问。发现一处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扣全分。 | | |
1 | 2、乡镇(街道)明确安全专(兼)职人员,能正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 查批复文件及人员名单。无批复文件或人员未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全分。不能正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发现一处扣全分。 |
1 |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现场核查,未按《安全生产法》第19条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的,发现一处扣0.2分。 |
2 | 4、按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市、县安监部门人员为行政编制。 | 查人员编制文件。按编制数,发现一人未改为行政编制的扣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