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苏价工[2010]74号)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阚山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阚电综[201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优化电源结构,你公司投资建设的“上大压小”项目(2*600MW)机组已投入商业运行且脱硫设施已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根据国家电价管理的规定,核定你公司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