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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孝感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孝感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182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 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关于筹建孝感中心支公司的请示》(阳光人寿鄂[2009]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分公司筹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公司。
二、
该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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