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防控工作,实现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80%以上;全年检测农产品1万样次。(责任单位:市农委)加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全年检验检测水产样品1200样次。(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培育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2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0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农产品5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
5.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新发展“农信直通”实名注册用户2万户,新增信息员和专家100人;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责任单位:市农委)
6.扩大农村对外开放。涉农区市县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以上;规划建设普兰店等地劳务基地,规范运作外派劳务基地网络。(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新建农产品出口基地5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
7.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新设立2家村镇银行、15家小额贷款公司;继续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启动市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加大力度推动农业保险试点,抓好大田作物、能繁母猪、苹果树和设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大连保监局)继续推动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争取2家农业企业境内外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大连证监局)
8.发展壮大县域工业经济。按照重点工业园区产业定位规划,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引入龙头企业和大项目以及协调项目的建设,年内新开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7项,继续推进26项,竣工2项;培育、支持10个具有区域特色的中小、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实现大化搬迁改造全面投产,实现大钢搬迁改造1条生产线投产,完成3条生产线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9.加快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开拓农村耐用消费品市场,力争全年销售量突破10万台(部),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深化“千村百镇”市场工程,提升改造农家店20个,完善3个物流配送中心的功能,培育农副产品专业配送中心2个,新增优质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4个;推进8个农村中心镇现代商业项目建设;继续抓好旅顺国际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后盐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两个大型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完成旅顺国际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农副产品交易区和电子交易中心建成并开业,加快推进后盐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深化商农对接活动,开展农超对接洽谈、农产品展销推介会10次。(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农委)新建改造农贸市场30处,批发市场5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筹建5个县域农家乐农药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50个兼具社区环卫功能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发展50个农资连锁经营示范店,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00个;新建2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供销社)进一步改造提升80个市级特色旅游村镇(20个乡镇街道、60个村屯)、100户星级农(渔)家乐(其中四星级10个);举办6个市级涉农旅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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