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及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9〕10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今年9、10两个月期间,重大节庆、重大节日接踵而至,9月28日,“瀑布节”开幕,瀑布节系列活动相继举行,又逢中秋、国庆两大佳节,为了切实加强重大节庆活动及节日前后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市办发电[2009]6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国庆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节前后,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和警钟长鸣、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心,充分认识做好国庆60周年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国庆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活动的特点,尤其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得薄弱环节和一些深层次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将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延续到10月10日。在此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国庆6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复查,市政府成立的两个综合检查组、9个专项检查组将继续深入各县区、各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
国庆节前后,要以以下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是要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的检查。国庆节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旅游景(区)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缆车、索道、大型游艺机等游乐设施设备,必须逐一进行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要坚决采取停业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节日期间,承办大型节庆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要求,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火灾、坍塌、踩踏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