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9〕10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9月21日)
为了切实整顿和规范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贵州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用一年的时间,围绕地理信息市场中的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环节,通过专项治理,杜绝无测绘资质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等测绘活动,各种涉密地理信息的泄密、窃密行为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主要任务
我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以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为重要环节,以测绘单位为重点整顿规范对象,以各县(区)政府所在地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地区,以容易发生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单位为整顿的重点单位,以涉军、涉外测绘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项目,以市场清理检查、违法案件查处、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工作,强化措施,循序推进。
1、规范涉密地理信息获取、提供和使用的行为。依法持有涉密地理信息获取、提供和使用的单位要强化安全保密措施,建立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管理,明确涉密岗位责任,防范他人非法获取地理信息。需对外提供涉密地理信息的,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需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非法持有或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查清信息来源和扩散范围,追缴有关地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