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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开播“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每期节目结束后,上线单位都要认真填写《“政风行风热线”听众投诉反映问题和反馈情况一览表》,于1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纠风办,同时报送宁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市政府纠风办根据节目中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市政府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局要会同有关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进行宣传报道,宁德电视台派记者现场拍摄,同步直播,或在周末把实况剪辑播出,以进一步扩大节目影响,吸引更多群众参与节目,充分发挥节目沟通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六、职责分工

  (一)主办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节目进行监听,并监督节目现场,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落实群众诉求,汇总、分析群众反映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承办单位:宁德人民广播电台主要负责节目策划、追踪报道、情况反馈以及节目直播和重播,确保“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安全优质播出;做好热线咨询投诉记载、数据统计及资料留存、不定期编辑“政风行风热线”简报,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拓创新,不断提升“热线”质量,创新“热线”工作方法。

  (三)上线单位:参与节目直播,主要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求助建议,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节目播出后要积极协助新闻单位搞好追踪报道。

  (四)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政府办主要负责转发实施方案,帮助协调解决“热线”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办出面解决的有关问题;市委宣传部主要是加强管理监督,把握好“热线”的舆论导向、政治方向,并及时指导“热线”工作;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要做好 “热线” 节目开通前的宣传发动工作,对热线播出中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综报道,并选择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组织专题访谈或评论,适时播出,探索在电视台、日报或晚报直播“热线”的思路;市建设局负责公交公司公交车开通车载广播,在每天上午11:05--11:40分收听“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七、工作要求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把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目标。坚持服务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海西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服务于依纪依法行政,促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和廉洁高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新闻工作纪律,既揭露问题又弘扬正气,既为民着想又替政府分忧,综合考虑政治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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