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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复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复函
(宁政办函〔2009〕71号)


缪道楷、陈孟莘委员:

  你们提出的第146号《关于要求将规划教育预留用地划拨给蕉城附中新建中学的建议》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傅贤光做了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做好下一代的教育工作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职责,市政府一定会全力支持宁德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宁德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宁德市中心城区“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在金塔组团规划建设一所中学,选址在梦龙路北侧,福宁南路西侧,预留用地63亩,总建设用地约42亩,已由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办学规模为30个班,容纳学生为1500人。关于将规划教育预留用地划拨给蕉城附中新建中学的问题,应协调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确认该位置预留作为教育用地是否符合宁德市城市规划,是否符合宁德城区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项目单位可以向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并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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