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提前一个月报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按不参加论,如不参加则每不参加一小项扣总锦标分数27分。
㈡行业系统组:
第一次报名,2009年7月20日前将参赛项目(含小项)人数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提前一个月报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按不参加论。
九、代表团团旗
规格为2.9×1.9米,颜色自定,旗面字样统一规定为××县(市、区)、××行业、××系统。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
一、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县(市、区)组各项目分组年龄
二、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县(市、区)组各项目设置
三、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行业系统组各项目设置
四、参加省年度比赛计入市第三届运动会总锦标的比赛项目
五、参加2009年度省锦标赛个人名次计入市第三届运动会总锦标的比赛项目
附件一
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县(市、区)组各项目分组年龄
田径: 甲组 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游泳:
男子:甲组 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女子: 甲组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 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射击: 甲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举重:甲组 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乙组 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丙组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乒乓球:
甲组 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间出生者;
丙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