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宁政办〔2009〕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我市体育事业的改革与持续发展,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锻炼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检阅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和全民健身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12月初(部分项目从8月份陆续开赛)举办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
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宁市体竞〔2007〕16号)即行废止,请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组队参赛等各项工作,按时报名参加比赛。
附件: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12月在宁德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县(市、区)组:田径、游泳、篮球、射击、乒乓球、举重、足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摔跤、羽毛球共12项。
行业系统组:游泳、篮球、射击、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拔河、大众健身健美操、门球、桥牌共11项。
三、参加单位
县(市、区)组:蕉城区、古田县、屏南县、福安市、霞浦县、福鼎市、柘荣县、周宁县、寿宁县。
行业系统组:市委办系统、市政府办系统、市人大办系统、市政协办系统、宣传系统、教工委系统、市直党工委、政法系统、计委系统、交通系统、港务系统、宁德电信系统、宁德邮政系统、农办系统、宁德电业系统、闽东电力系统、宁德国税系统、宁德地税系统、宁德金融系统、宁德师专、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