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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宁德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宁德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批复
(宁政文〔2009〕271号)


市人防办:

  你办上报的《宁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宁德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请示》(宁人防办〔2009〕37号)已收悉。2001年第二次市长办公会议将每年的8月15日定为我市市区的防空警报试鸣日,并要求每年8月15日组织市区防空警报试鸣,为此,你办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今年市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同时,请闽东日报社和宁德电视台于8月10日至8月14日分别在《闽东日报》头版和宁德电视台1套节目中对此次防空警报试鸣进行连续五天的公告,宁德电业局负责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市区各人防警报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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