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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古田县局部调整城西街道(原松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古田县局部调整城西街道(原松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09〕165号)


古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局部调整城西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古政文〔2008〕257号)收悉。鉴于你县地方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县城西街道枣平村2.6926公顷土地调整作为枣平村坑头顶自然村造福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从莲墩村原规划作为建设用地的指标中调整,具体手续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及古田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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