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综合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财综〔2010〕20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现将《综合处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二○一○年二月九日
综合处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综合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厅党组确定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重点任务,努力做好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深入开展财政政策专题调查研究,有序推进规范津贴补贴改革,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加强收费基金、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彩票公益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国有土地出让收支预算体系,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认真落实同步监督制度,促进全省财政综合工作健康发展。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深入推进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保障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工作。强化财政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和挪用。同时,督促市县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做好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等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廉租住房保障模式。借鉴外省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模式,拓展保障资金来源渠道。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认真做好上年度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审核汇总申报工作,积极向财政部和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汇报我省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全省廉租住房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对上汇报工作,努力争取国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四是开展全省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积极开展财政同步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各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推动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有效改善职工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