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行政政法财政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财行〔2010〕5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现将《2010年全省行政政法财政财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八日
2010年全省行政政法财政财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行政政法财政财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重点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政权建设和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改革,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财务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为构建和谐龙江做出新贡献。
一、保障重点,促进行政政法事业发展
(一)支持平安龙江建设。积极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保证全省基层政法部门办案费及业务装备经费需要,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支持打造龙江公安消防“铁军”工作,实施加强全省消防装备建设三年规划,提高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做好政法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和技术装备改造等重点项目的经费保障工作。
(二)支持招商招展和对外宣传活动。支持哈洽会等各项推动本地经济、推广本土文化的大型会展活动;保障我省参加上海世博会展览的经费需求;支持东北网络台外语频道建设,打造对外网络宣传平台;支持与中央及境外主流媒体合作交流和重大对外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我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工会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施向困难职工“送温暖工程”;对法律援助机构给予办案费用补贴,逐步解决基层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落实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解决好亟待解决的信访个案;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资金制度,帮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四)支持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和R&D调查等各项重点普查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支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和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做好省直党员干部培训、省直行政政法部门大中型维修项目的经费保障工作。支持工商部门尽快化解市场建设遗留债务,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