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省、市、县三级疾病监测点,加强7822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强化预警体系建设,实施全省疾控监测信息管理与预测预报工作规范,落实专人定时查看网络直报信息和视情预警制度。加强疫情分析与信息应用,完善传染病疫情日分析、周监测报告、月公布等制度,定期对疫情进行分析预测、风险评估。建立针对季节变化、传染病流行特点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相关疾病预防信息发布制度,提高疾病预防的超前性和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落实县级疾控机构对所有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省、市疾控机构对重大预警信息到现场指导基层或组织专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工作制度。
三、争取主动,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手足口病防控。坚持早准备、早到位、早落实的防控策略,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确保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分级督导,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处置,严防暴发流行,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努力降低手足口病流行强度和疫情危害,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艾滋病防控。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推进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大对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力度,提高干预措施覆盖面,将各地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纳入年度考核。调整艾滋病监测哨点地域分布和数量平衡,完善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主的自愿咨询检测网络,提高监测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推动疫情严重地区、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实施第二轮全国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启动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一期)工作,探索和完善整合艾滋病防治资源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全省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状态。
结核病防治。全面完成《2005-2010年山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积极推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2008版)》,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全省结核病防治系统实验室建设,健全耐药结核病监测体系;强化医防合作,完善结核病疫情监测、登记报告、转诊追踪制度,规范抗结核药品使用,规范化治疗管理病人,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加强督导管理,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免费诊断和治疗政策。认真做好国际、国家和省级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认真实施《山东省结核病监测和控制行动计划》,开展感染控制研究,加大学生、流动人口、羁押人群等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立体防控结核病,遏制结核病在山东流行。落实完成国家和省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