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省卫生厅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办公室的通知
(鲁卫妇社函〔2010〕5号)
各市卫生局、省妇幼保健所:
根据国家和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三个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卫生厅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办公室。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办公室职责
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等三个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检查评估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㈠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㈡组织项目实施,并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㈢做好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㈣组织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活动;
㈤按时收集、汇总和上报有关项目工作报表和进展报告。利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项目实施进行实时监控;
㈥定期向卫生部和厅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