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类设置
市重点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按照功能支出方向和产业扶持重点实行支出功能分类预算管理,2010年主要设置4个大类、12个二级分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人才引育类
使用方向:针对产业发展的初创阶段,主要解决九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先进技术人才缺乏问题。
支持重点:重点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培育先进技术人才,为九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集聚提供人才支撑。
具体包括:千人计划(含“530”计划)、服务外包“123”计划等。
(二)科技创新类
使用方向:针对产业发展的成长阶段,主要用于解决九大新兴产业中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成果转化过程中风险较大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投入资助问题。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科技研发投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财源建设等。
具体包括: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攻关)、重大项目财源建设等。
(三)产业提升类
使用方向:针对产业发展的成熟阶段,主要解决产业结构优化、企业价值提升、新兴市场开拓等问题。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利品牌和技术标准创建、新市场开拓以及重点产业推进等。
具体包括:产业转型提升(含旅游、动漫等现代服务业推进和新经济增长点培育、传感网示范应用)、节能降耗及循环经济(含技术改造)、企业价值提升(知识产权、品牌及标准化)、新市场开拓等。
(四)平台支持类
使用方向:针对产业发展的共性基础需求,主要解决技术平台共享、政产学研合作、金融支撑体系建设等。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政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创新载体、风险投资、担保再担保等金融支撑体系等。
具体包括: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政产学研及国际合作、金融支撑体系建设等。
上述引导资金明细预算,市财政统一预留20%,专项用于对上争取资金的市级配套,如有缺口再作调剂。预留资金在实际执行中可视实际情况统筹平衡使用。
五、职责分工
根据《无锡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改革指导意见》(锡委办发〔2008〕116号)规定,由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责任分工组织具体实施。